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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con_phone 電話 (02) 2621-5656 分機 2338、2339 傳真 (02) 2620-9913

申請資格:

本校在學學生對法語語言文化與企業管理相關領域有興趣,已修畢法語系8學分或企管系企業概論、管理學6學分以上(含)成績及格,且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70

分以上者,均可申請修習。

申請時間:

每學期開學後至加退選結束前,填妥「法語企管學分學程修習申請表」,檢附學生證影本及相關資料,法文系學生送交法國語文學系,企管系學生送至企業管理學系辦公室。

法語企管學分學程 - 總覽列表

表單名稱 表單用途 最後修訂日期
法語企管學分學程實施規則 修習學程學生 2018-08-14
法語企管學分學程修習課程清單 修習學程學生 2023-10-03
法語企管學分學程修習申請表 修習學程學生 2018-08-14
法語企管學分學程認證申請表 修習學程學生 2018-08-14
放棄修習學分學程報告 修習學程學生 2018-08-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