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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學新生必修科目表

104學年度入學新生起畢業學分為140學分,包含校、系必修學分105學分;系選修(至少)21學分。

103學年度入學新生起畢業學分為140學分,包含校、系必修學分105學分;系選修(至少)21學分。

102學年度入學新生起畢業學分為140學分,包含校、系必修學分105學分;系選修(至少)21學分。

101學年度入學新生起畢業學分為140學分,包含校、系必修學分105學分;系選修(至少)21學分。

100學年度入學新生起畢業學分為140學分,包含校、系必修學分105學分;系選修(至少)21學分。

99學年度入學新生起畢業學分為140學分,包含校、系必修學分119學分;系選修(至少)21學分。

俄文系學生外語能力畢業標準檢定規則-100.5.11 99-2教務會議修訂通過

擋修制度

自93學年度入學新生起,凡大一下學期「大一俄語」不及格者,不能修讀大二之「大二俄語」;大二下學期「大二俄語」不及格者不能修讀大三之「大三俄語」。大一下學期「俄語語法(一)」不及格者不能修讀「俄語語法(二)」,必待重修及格後,始得修讀。自102學年起,本系學生未修讀過俄文系必修科目學期課程者,不得直接暑修取得學分,需修讀過該課程而未取得學分者始得報名暑修;修業年限最後一年(第六年)之學生則可個案申請。

扣考規定

學生對於某一科目之缺課總時數達該科全學期授課時數三分之一,經該科教師通知教務處,即不准參加該科目之考試,該科目學期成績以零分計算。(淡江大學學則第三十八條第二項)

輔修本系之規定

需修滿下列學分方可取得俄文系輔系:

大一俄語(4/4)、俄語會話(一)(2/2)

大二俄語(4/4)、俄語會話(二)(2/2)

合計:24 學分

雙主修本系之規定

依「淡江大學各學系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」第八條規定「修讀雙主修學生,除修滿本學系應修科目學分及加修學系所訂科目40學分以上外,並應修滿加修系全部專業(門)必修科目與學分始可取得雙主修資格。」97學年度以後入學之學生,須通過俄語檢定(TORFL)一級(B1)後,始得畢業。

其他訊息

其他歷屆與最新選課與修業規定,請參考淡江大學教務處。

淡江大學教務處 網址:http://www.acad.tku.edu.tw/main.php

外語翻譯學分學程、外國文學學分學程申請規定和作業流程,已登於外語學院中

文網頁選單,網址: http://www.tf.tku.edu.tw/admiss/recruit.php?class=1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