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申請時間:110學年度輔系、雙主修之申請日期訂於5月12日(星期三)至5月25日(星期二),逾期不予受理。學生申請表經兩系系主任簽核後,於申請截止日前繳回法文系彙整。
2. 依「淡江大學學生修讀輔系辦法」及「淡江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」第2條規定,學生得自每學年度第二學期申請加修一個輔系及一個雙主修。